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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相关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参赛指引、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1-07-16 1108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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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一、前言和总则

为规范四川省内攀岩、攀冰、拓展等赛事及相关活动(以下统称: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该项目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提到的项目包括:攀岩运动(人工场地、自然场地)、攀冰运动(人工场地、自然场地)、拓展(人工场地、野外自然场地)等3个项目和不限于以上3个项目派生出来的相关运动赛事活动。

(二)以上运动项目的开展场地包括:室内、户外(低中高海拔)进行的赛事活动。

(三)在本省行政区域开展以上项目的赛事及活动,适用本指南。

二、总体原则

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标准管理、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赛事活动的监管,保障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相关主体

(一)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是四川省组织、管理和推进攀岩、攀冰、拓展运动的唯一的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其下设裁判员专业委员会(以下称:裁委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全面负责管理全省攀岩、攀冰、拓展运动的行业发展。组织及指导全省性及在省内举办的国家级、国际级攀岩、攀冰、拓展项目的比赛,审查全省各市(州)体育局或登山运动协会及有意承办全省性和国家级及国际级攀岩、攀冰、拓展比赛单位的申请等;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协助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技术评定和检测;为本行业开展的各类项目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或承办的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承担赛事活动场地、设施、人员、物资、安全等保障职责。为使赛事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赛前应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申请办理对前期场地进行安全评估事宜,并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派遣持证裁判员及相关安全监督人员参与赛事的执行。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办赛指南,依法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享有获得基本安全保障、赛事服务等权利。同时,赛事活动参与者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参赛的义务。

(四)赛事活动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应做到:1.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遵守体育道德,严禁操纵比赛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3.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和赛事活动组委会的其它规定,维护赛事活动正常秩序;4.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四、举办赛事活动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办方获得赛事执行批准后,应该有开展赛事活动的场地使用权,同时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观众区域。

(二)赛事场地应经过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安全评估。以及达到以下要求标准。

1.攀岩项目需要满足《GB 19079.4-2014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攀岩场所》中关于岩壁相关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有符合《岩壁建设单位资质认证标准》的岩壁建设单位建设的岩壁。

2.攀冰项目需要满足《GB 19079.29—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29部分:攀冰场所》和《GB 19079.4—2014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攀岩场所》中关于冰壁相关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有符合《建设单位资质认证标准》的建

设单位建设的冰壁,以及符合《中国登山协会全国攀冰赛事竞赛规则》中关于场地的相关要求。

3.拓展项目需要满足《GB 19079.19—2010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9部分:拓展场所》和《GB 19079.4—2014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攀岩场所》中关于相关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有符合《建设单位资质认证标准》的建设单位建设的拓展场地,以及符合户外运动中关于场地的相关要求。

4.保障要求:需要当地政府配合交通、安保、消防、医疗和卫生保障;并且有相配套的器材装备及食宿保障。

五、赛事活动申办方法

(一)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以下程序申办。

1、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将于每年10月份公布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全省性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计划。任何单位主办、承办均需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进行申办申请,且只接受书面形式。

2、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比赛名称、组织机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承办地的场地器材条件、技术人员条件、食宿交通条件、医疗卫生保障、安全保障,及赛事经费保证等。

(二)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赛事指南的有关规定,对场地安全评估后上报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协会将派遣持证裁判员及安全督导人员参与监督赛事的实施。

六、赛事活动类别

(一)攀岩、攀冰比赛分为:A、B、C三个类别:

1、A类比赛:也即省级高水平竞技锦标赛。由四川省体育局认可批准的正式全省性比赛。可分为:成人(14岁以上)和青少年(14岁以下)锦标赛。此类比赛运动员可根据竞赛相关成绩,申请国家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B类比赛:也即市(州)级高水平竞技锦标赛。由市(州)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批准的比赛。可分为:成人(14岁以上)和青少年(14岁以下)锦标赛。

3、C类比赛:由行业协会组织、社会机构、团体、企业等组织的群众性和商业性比赛。包括精英赛、挑战赛、对抗赛、交流赛、邀请赛等赛事活动。

(二)拓展类比赛:由于是近年来由登山运动派生出来的新兴户外运动项目。主要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团建赛事活动。

七、比赛形式及规则

(一)攀岩运动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也是奥运会、青奥会、全运会和青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其比赛形式包括:难度赛、速度赛、攀石赛、全能赛以及速度接力赛。全省性比赛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裁委会参照国际攀岩联合会比赛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改制定并执行。

(二)攀冰运动是国际登山联合会正式比赛项目,中国攀冰

运动在国家体育总局指导下,由中国登山协会纳入了正式比赛项目。其比赛形式包括:难度赛、速度赛等。全省性比赛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裁委会参照《中国登山协会全国攀冰赛事竞赛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改制定并执行。

(三)拓展比赛是由多个单项组成的团体为主的团建比赛。拓展比赛没有国际专项规则。赛事规则以公平、公正、有利于项目开展为原则,该规则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制定。拓展运动竞赛项目包括:地面运动系列、低空运动系列、高空运动系列、水上运动系列等一系列室内、室外、山地、高山开展的团体项目。

八、赛事活动管理与组织

(一)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赛事活动各项工作。

(二)各市(州)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地方性赛事和各行业组织的本行业范围内的行业性赛事活动,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管理,并报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备案进行赛事安全评估,赛中实施安全监督。

(三)由社会机构、团体、企业等组织的群众性和商业性赛事活动须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同时报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备案进行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活动中实施安全监督。

(四)须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卫生检疫、交通保障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防疫、应急救援、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但不限于以上部门,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

(五)赛事主办、承办、协办、执行等各方需签订协议,约定安全责任,明确赛事活动组织分工和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负责赛事活动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各类相关应急预案,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提供的场地设施、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并承担应急救援的安全义务。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反兴防兴相关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

(七)各级体育部门主办的赛事活动,须在举办前30日,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鼓励和支持其他主(承)办方在赛事活动举办前,通过包括政府网站在内的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赛事活动的基本信息。公布的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项目设置、参赛资格、竞赛办法、报名办法、卫生检(防)疫要求、奖惩办法、组委会联系方式等。

(八)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确需变更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赛事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在确证相关信息后及时公告。因变更或取消本项赛事活动造成承办方、协办方、参与者、观众等相关方面损失的,应当按照赛前签订的协议依法予以补偿。

(九)本项赛事活动中有外籍人员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相关安全部门并接受组委会的管理。

(十)组委会应采取多种报名方式保障参赛报名顺畅,并根据赛事活动场地及安全情况对参赛运动员的年龄进行划分和限制,为使赛事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参考以下年龄划分组别并进行其他要求:

1.成人组:16岁以上。

2.成人组小年龄段:14岁-15岁

3.少年组:6-13岁(可视年龄情况再划分年龄段)

4.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十一)由于该赛事活动特殊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参加赛事活动。

(十二)由于该赛事活动属高风险性体育运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要求其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承诺书。

(十三)组委会应将竞赛、交通、安保、医疗、卫生检(防)疫等赛事实用信息于赛前向参赛队伍、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提供,制定发放参赛指引(也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

(十四)参赛报名

1.组委会可为大众参赛者提供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为最佳报名方式,建议赛事开通和完善网上报名系统。

2.赛事报名时,需公布赛事各个组别的参赛资质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核。

3.在比赛期间赛事组织单位必须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并为相关参赛工作人员及选手购买体育专项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

九、赛事活动竞赛规程(规则)制定

比赛竞赛规程由申请赛事活动单位制定,其它类型的竞赛规程由相关主办单位制定。竞赛规程的内容应包括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竞赛日期、地点、参加单位、竞赛项目、竞赛日程、参加办法、竞赛方法、录取名次、奖励、报名、报到、经费、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包括定线员)等内容。并报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审定。

十、赛事活动裁判员的选派和监督

(一)根据中国登山协会2019年制定发布的《攀岩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试行)》,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针对赛事活动项目特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裁判员,选派符合赛事活动专业性要求、具备经过省级以上培训的相应技术等级认证的裁判员,并对裁判员进行监督管理。攀冰、拓展项目裁判员的选派和监督参照《攀岩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二)组委会设立裁判员委员会,在赛前进行专题工作会议和技术会议,明确裁判员岗位设置,对竞赛组织细节进行赛前培训和工作部署,重要岗位须对裁判员级别进行要求和限定。

(三)组委会应为赛事全体裁判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并为参与执裁的裁判员进行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赛事活动志愿者要求

(一)赛事组织机构依法做好本项赛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赛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二)组委会应根据赛事活动规模匹配同项适应的志愿者数量,赛前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工作职责,明确服务要求,并进行赛前培训上岗。

(三)组委会应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并为参与工作的志愿者进行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二、赛事活动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赛事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和交通保障工作。

(二)组委会须制定详尽周密的赛事活动安保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方案包括比赛场地和赛区伙食、住宿、休息、热身、交通等各个方面,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在赛场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控,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三)组委会须保障本项赛事活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四)赛事组织机构应在赛前对比赛活动涉及的道路交通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并落实确保赛事交通安全的方案。必要时对涉及赛事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如赛区需要交通管制,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批准后实施。

(五)组委会根据赛事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赛场人员分布方案,划定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如是规定报批的赛事活动,人员疏散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六)根据赛事规模和场地条件,配备与本项赛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安保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场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七)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赛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核准的赛事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当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立即限制入场,确保赛事活动现场秩序和安全;对妨碍赛事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组委会须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九)赛事活动过程中如若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组委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十)组委会须至少向监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必要的批准文件;

2、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

3、赛事活动场地设施、应急救援、医疗卫生、交通安全、自然灾害等各类应急预案;

4、场地出租单位需提交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大型社会活动应急疏散方案;行政或行业权威部门出具的可证明活动场地建筑、设施、设备等安全可靠的年检、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

5、与舞台施工单位签订的舞台施工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舞台搭建牢固的保证书;

7、如雇佣保安,须与正规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合同书,并提供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明人员安排;

8、举办活动的场地租赁协议书;

9、举办活动现场平面图、效果图、座椅码放图(图上标明通道宽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电子版的场地平面图、方位图);

10、证件样本、证件数量证明及封版证明,证件票务防伪说明和保证书;

11、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报告;

12、有安检大棚,需要搭建公司协议,牢固保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

(一)在比赛期间须配备急救设备(包括AED等专业救护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必要时配备卫生检(防)疫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二)组委会应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救护点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救护服务,并在赛事现场设立带有标志明显的急救紧急专用通道。该项赛事医疗救护人员没有到达指定岗位,赛事活动不得进行。

(三)组委会须在正规医疗、卫生检(防)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比赛的医疗和防疫检(防)疫方案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四)组委会须指定距离赛场较近的达到竞赛规程要求的医院作为指定医院,并详细标明地址。如有必要需和公安、医疗、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开通绿色急救通道。

(五)组委会应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救护人员和医疗救护车,同时在赛场安排足够的医疗志愿者进行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开展救治工作。

(六)组委会应明确医疗救护、检(防)疫服务中所发生的费用的经济责任。

十四、宣传推广

(一)组委会应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媒体工具,进行赛事新闻发布和赛事宣传,多元化展现项目特色和赛事良好氛围,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宣传全民健身和运动项目,鼓励广大群众观摩赛事活动。

(二)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和消费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要确定本项赛事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三)组委会应做好本项赛事媒体报道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赛事活动媒体素材资料库。

十五、市场开发

(一)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市场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组委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规定,严禁接受烟草赞助,酒精含量高于20%以上的酒精产品不能作为冠名赞助商。

(三)如有必要应组织市场营销、投资、企业策划方面专家,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赛事活动的“市场开发计划”,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市场开发,充分利用赛事资源吸引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做好赛事活动营销。

十六、其他

(一)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对组委会通过赛事获得的社会捐赠,包括资金、物品、礼品等必须严格管理,对给予捐赠的集体或个人相应的荣誉回报。

(二)各级体育部门主办的赛事活动,要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确保在赛事期间提供人身保险。其他主(承)办方、参与执行实施者需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三)各类赛事组委会均应在赛事组织中注意勤俭办赛、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四)根据赛事规模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和服务,确保比赛结束后赛区不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十七、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作为四川省境内唯一受四川省体育局授权的省级相关行业管理协会,对违反本办赛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规进行监管,并上报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十八、对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十九、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执行。

  二十、本办赛指南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一、本指南解释权属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为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促进攀岩、攀冰、拓展运动项目赛事活动良性、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参赛指引。

本指引以安全有序进行赛事活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参加攀岩、攀冰、拓展运动赛事所有人员了解必须注意的事项,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一、竞赛规程

(一)四川省内举行的攀岩、攀冰、拓展竞赛规程,是由各赛事主办方制定的具体实施于该项赛事活动的具体政策与规定。

(二)竞赛规程主要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项目设置、参赛资格、竞赛办法、报名报到、卫生检(防)疫要求、赛风赛纪、奖惩办法、组委会联系方式等关于赛事规定和参赛要求的事项。

(三)竞赛规程一般会于各级体育部门或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请各参赛单位在赛前认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以便根据规程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二、赛事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须仔细阅读赛前发布的赛事活动规程(规则)和有关补充通知,明确了解关于比赛日程、报名、报到、食宿交通及经费问题等事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于赛前15至20天前后在各级体育部门或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通过竞赛规程中的规定方式和提供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教练员、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一并进行报名。

(三)参赛者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和相关要求。

1.青少年赛事按照各类比赛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赛事活动的,须由其监护人明确相关风险并签署承诺书。

4.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要求其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承诺书。

(四)参赛队须根据规程要求将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参加项目、年龄组别、性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或微信号、个人邮箱等信息清楚填报,确保准确无误。如在网上报名和纸质报名单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单为准。参赛队须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避免出现提交报名信息后沟通不畅导致影响参赛等情况。

(五)请各参赛单位注意报名截止期限,通常为赛前25天,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参赛队应及时在赛事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或向组委会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六)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各参赛队运动员如确因赛前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的,应及时向组委会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运动员所属单位书面证明。

(七)参赛队报到时须带上有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单,交报组委会备查。

三、参赛费用

1.赛前组委会将明确赛事活动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合规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与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主要用于弥补赛事活动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提供强制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违规收取费用和强制收费。

2.如该项赛事规定集中食宿以及统一购买保险,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关于相关费用缴纳标准。

3.如该项赛事涉及缴纳费用,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公示收款单位、开户行、汇款账号、用途等信息。

四、交通和食宿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送站交通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报到/离会信息,包括日期、航班或车次、抵达/离开站点、抵达/离开时间、人数、领队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安排。

(二)如组委会提供食宿预订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食宿预订需求,包括:入住人数和性别、入住时间、特殊房间需求、少数民族和宗教饮食需求等,逾期不予安排。

五、赛事报到

(一)各参赛队应严格按照赛事活动规程(规则)和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和竞赛规程规定的相关费用。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赛运动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其他竞赛规程要求出示的相关证明,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县级(含)以上的医院身体健康证明。通常为赛前3个月以内的,若赛事活动须提供赛前1个月以内的体检证明,该项赛事活动组委会将做特别说明,并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体检证明须包含心电图等,能够证明该运动员未有不适宜参加攀岩、攀冰、拓展比赛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等不适合本项运动的疾病等。

3.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中规定的:

(1)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个人的防疫承诺书。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运动员,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可并签署的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3)如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赛事活动,其监护人报到时须提交已经明确赛事活动相关风险并签署的参赛声明和承诺书。

(4)如该项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须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安全责任书。

4.参赛队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查验原件,组委会收取复印件)。保障范围须覆盖该项赛事活动期间及往返路途,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到时各参赛队需领取的材料:比赛秩序册、参赛证件、竞赛分组表、安全须知、有关竞赛问题的说明、交通和就餐时间、组委会通知公告等相关材料。如有电子版秩序册,组委会将于赛前7天发出,包括参赛队伍名单、大会日程、竞赛日程等信息。

(四)参赛队领取相关材料注意核验和确认相关信息。

1.秩序册信息是否与报名信息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组委会;

2.召开组委会(含教练员和裁判员联系会议)和其他赛事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3.赛事的日程安排(含开、闭幕式、颁奖等);

4.赛前训练时间、相关安排和要求。

(五)如竞赛规程规定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各参赛队按要求进行缴费并办理相关手续,确认发票相关信息。

六、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

(一)组委会将在赛前公布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常是比赛前一天下午或晚上,多会合并依次举行,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代表必须参加,并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本队参赛人员。

(二)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将针对本次赛事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竞赛规程提出具体要求;由技术代表或执行总裁判针对参赛队提出的赛事活动相关问题和疑问进行回答和指导服务。

(三)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1.本项赛事活动和赛区介绍、通报赛事筹备组织情况;

2.明确本项赛事活动的安全和防疫要求、反兴防兴工作要求等;

3.解说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并对赛事技术内容进行说明,明确并强调各参赛队伍比赛中的注意事项;

4.通报本项赛事需要参赛队了解和掌握的其他相关情况及要求。

(四)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联席会议)结束后,如有关于赛事活动训练安排、比赛分组表、参赛人员调整和修正等改变情形,参赛队应及时向组委会提出申请,逾期将不再接受变更或调整。

七、比赛期间相关事宜

(一)各参赛队应以运动员的安全和防疫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赛事活动期间运动员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参赛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盗等,比赛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应及时与组委会取得联系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参赛队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切实加强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组委会或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反兴防兴相关工作,梳理排查兴奋剂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按规定配合兴奋剂检查,确保反兴防兴工作零失误、零出现。

(三)各参赛队应遵守竞赛规程,有组织有纪律,体现良好赛风赛纪。按照竞赛日程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进行赛前热身、准时入场检录参赛;参赛运动员比赛装备需符合攀岩、攀冰、拓展比赛竞赛规则;如对赛事成绩和裁判判罚有异议,按程序提出询问或申诉;在指定观众席凭组委会发放证件就座文明观赛,维护良好的比赛环境。

(四)组委会将准确记录每位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并及时公布,通常在每一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在赛场成绩公告栏公示,并在赛后将成绩册或成绩证书提供给参赛选手(如网上公布,请自行下载)。具备条件将采用赛事信息系统提供成绩的实时查询服务。

(五)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2.遵守赛事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在赛事活动区域不得酒后入场、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3.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

4.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正常比赛秩序,维护赛事活动良好氛围。

5.不得在体育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6.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六)赛事活动中的体育展示包含开、闭幕式、颁奖仪式、文体活动、电视或网络直播等相关安排,是该项赛事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宣传攀岩、攀冰、拓展项目、提升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各参赛队伍和相关人员应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出席并积极配合,展示参赛队伍和个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

(七)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组织、食宿接待、裁判员执裁、竞赛改革、项目发展等相关工作或事宜持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组委会提供的意见箱或电子意见箱进行反馈和建言。

(八)各参赛队伍应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正确引导运动员客观面对赛果,注重体育运动礼仪。

(九)各参赛队比赛结束后应针对赛前准备、参赛安排、竞赛发挥等方面进行细致梳理,查找自身不足,及时客观地进行总结,提高队伍和个人的实力水平,积累赛事经验。

(十)各参赛队在赛后返程之前,应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并领取相关成绩和赛事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如需送站,请提前联系组委会,确定接送站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八、运动员行为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

(三)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团结协作,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四)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五)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绝不使用兴奋剂;

(六)积极参加运动训练,服从领导、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努力提高运动竞技水平;

(七)在比赛中,努力进取、顽强拼搏,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展示运动员的精神风貌;

(八)团结友爱、关心集体、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不吸烟、不饮酒,衣着整洁大方。

九、教练员行为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无私奉献,忠诚党的体育事业;

(二)严格遵守《反兴奋剂条例》相关规定,绝不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协助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三)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人才;

(四)严于律己,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各项规定;

(五)科学训练,认真制订训练计划,努力完成训练任务,提高训练水平;

(六)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对于比赛判罚有争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赛后认真总结;

(七)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八)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十、申诉与抗议

(一)各参赛代表队对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判罚、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于本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按照竞赛规程中说明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会或组委会提出申诉或抗议。

(二)提出申诉与抗议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裁判员等)。

(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十一、争议与处罚

(一)关于在赛事中如有涉及违背体育道德精神、违反赛风赛纪等行为的,组委会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辅助人员、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赛事活动全部相关人员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法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三)赛事申诉和判罚异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十二、其他

(一)本指引中所述事项适用于四川省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各类攀岩、攀冰、拓展赛事活动,其他各级各类攀岩、攀冰、拓展相关赛事活动可参考本指引执行。

(二)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执行。

(三)本指引将根据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赛事活动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修正和补充。

十三、本参赛指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十四、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攀岩、攀冰、拓展项目五个风险防控机制

 

对于快速发展的攀岩、攀冰、拓展运动,处于项目运动最前端的赛事组织、实施单位应努力提升自我的赛事组织水平和风险管理意识,有责任确保所有参与赛事人员的安全(包括组织者团队雇员/志愿者、 服务供应商、地方政府人员、参赛者和公众)。并且有义务进行评估风险和保证安全的计划,以确保:

1.减少意外,并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获得所需信息;

2.紧急情况发生后,能够及时协助和救援有关人士。

一、风险研判机制

即比赛过程中的必要措施。

(一)场地安全

活动场地必须需要满足《GB 19079.4—2014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4部分:攀岩场所》、《GB 19079.29—2013 体

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29部分:攀冰场所》和《GB 19079.19—2010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9部分:拓展场所》中关于相关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有符合《建设单位资质认证标准》的建设单位建设的冰壁,以及根据场地情况符合《赛

事竞赛规程(规则)》的相关要求。

(二)天气

极端天气条件和/或突然的天气变化可能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极冷或高温、暴雨、雷暴、闪电、雪、大风、有限能见度等天气。

组织方应在赛前和比赛中准备一个可靠的气象信息来源。这个来源应该来自一个被广泛认可的,能够提供可靠数据的服务供应商。

天气预报应至少说明以下数据:

1.比赛期间预测温度和可能范围;

2.风寒指数;

3.降水持续时间和降水量。

4.根据比赛地点不同、环境特点,可能需要一些其他数据(暴风雨和污染等)。重要的是:

(1)向组委会及任何了解该地区的组织咨询;

(2)在赛前告知选手天气预报情况,以便他们可以调整防寒或避暑装备;

(3)在任何时间都能有效停止比赛,特别是当极端天气状况出现时。

5.要有定期的天气更新(至少每六个小时),并在赛时作出相关的决定。

(二)交通运输

组织方应该为参赛者和志愿者制订详细的交通转运计划(巴士、小型巴士或小汽车等)。安排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交通工具实施交通运输。

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做好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参赛者的必备装备

为选手提供的比赛规则和规定,应说明比赛的特殊性:

1.确认选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携带的装备器材和相关参赛物品:

(1)号码簿(包括选手身份信息认证和紧急电话号码);

(2)比赛时使用的个人技术装备;

2.组织方要求选手在整个赛事中携带的装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赛事活动规定应说明选手有义务在赛前,赛中或赛后让组织方知道他们携带有符合活动要求的装备。选手报名注册时,应确认接受比赛的规则和规定(纸质版或电子版)详细说明。自带个人装备物资必须进行强制安全检查。

(二)赛事活动场地标志及标记

制定赛事活动场地的区域规划图。标明以下参与人员的活动区域:

1.裁判员、运动员、工作人员、领队、嘉宾、观众区域;

2.提醒选手具体的危险。

标记之间的距离应取决于活动场地的面积大小。

(三)休息站

根据选手数量和活动条件,组织者应该计划足够的休息站,必须确保饮料和食物支持,与提供给比赛参与者的信息保持一致。

三、风险防控机制

组织一次安全又有序的赛事,需做好以下几点:

(一)成立领导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最低的配置为六人:

1.裁判长——责任是成功组织赛事。

2.副裁判长——负责成绩记录相关工作。

3.副裁判长——负责保护裁判相关工作。

4.副裁判长——负责路线相关工作。

5.定线员——负责制定路线的相关工作。

6.安全总监——责任是防控风险或危险。

(二)赛事的关键特性

须为比赛准备临时医疗和急救计划的必要条件:

1.预期参与者的数量;

2.特别提示:急救站设置地点;

四、风险防控协同机制

组委会需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一个内容详细的健康和救援计划。

(一)最低目标

1.适当监督和协调医务人员,以及急救计划;

2.对医务人员进行适当应急医疗急救知识培训;

3.协调健康政策服务(反运动禁药/兴奋剂)。

4.针对选手,医疗支持应该:

(1)为所有受伤的个人(包括选手,组织团队成员和公众)准备适当医疗护理;

(2)确保运动员了解赛道的难度、紧急电话号码,紧急情况下接受应急救助方法。

(二)程序

1.应优先考虑危及生命的情况;

2.监督一般病症和具体的医疗问题;

3.预测任何公共卫生事件;

4.制定具体程序,并与相关本地服务机构合作预测不寻常情况(例如:失温或中暑)。

(三)人员

组织者可以委托合同中此部分给专业服务提供者。

参与医疗和安全计划的个人应该具备该活动的相关医疗知识。

(四)关键点

天气情况:参照此前天气方面的建议。如果天气变得更坏,已经不可能保证活动在正常进行中的安全,立即停止活动进行。

五、责任追究机制

(一)明确体育赛事活动中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主体责任,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各级体育行政单位、各级户外运动协会、会员协会(地方协会或俱乐部)、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和公司、企业等在各自辖区范围或地域内组织的各级比赛,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因举办攀岩、攀冰、拓展运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参与人员等依法承担。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分工和职责范围进行工作,项目赛事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正常、有序运转,各项工作得以正确执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未正确执行的部门负责人和个人,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对造成主办、承办方名誉损害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进行相应处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造成人员伤亡、名誉严重受损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报送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遵照《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多次违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建立有关行业黑名单,报主管单位公布。对多次获奖或确有突出贡献者,对其予以表彰。

六、本风险防控机制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越野跑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为规范我省越野跑赛事及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该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形式及规则

(一)越野跑的定义

本办赛指南所提到的越野跑包括由户外徒步、登山、马拉松等运动派生出来的在所有开放的自然环境下(包括山川、沙漠、森林和平原等)进行的短、中、长距离跑步、户外徒步或接力活动,举办活动的场所应主要为自然未经人工硬化路面(包括山地碎石路、泥土路、森林小道、单道小径或少量公路)。主要包括户外徒步活动、山地越野跑、山地跑、天空跑、山地接力、山地障碍赛、山地户外运动技能多项赛、山径越野、雪地越野跑等9个项目和不限于以上项目派生出来的野外其他越野运动项目(以下简称“越野跑”)。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开展以上项目的赛事及活动,适用本指南。

(三)越野跑赛事的明确特征

1.比赛线路必须明确标准,参赛者不需要具备定向能力;

2.赛事根据“公里”长度来制定不同组别;

3.硬化路面的赛道长度一般不得超过赛道总长度的30%;

4.跑者在竞赛过程中(例如在两个补给站之间)应该自备补给,必须携带运动装备、通讯器材、食物和饮料等。

二、总体原则

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标准管理、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赛事及活动的监管,保障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相关主体

(一)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是四川省组织、管理和推进登山户外运动的唯一的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其下设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等,受省体育局委托全面负责管理全省户外越野赛事活动的规范化开展,组织及指导全省性及在省内举办的国内、国际性越野跑项目的比赛;审查全省各市(州)体育局或登山运动协会及有意承办全省性和全国性及国际性越野比赛单位的申请等。协助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活动场所进行安全评估。为本行业开展的各类项目制定规范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一般作为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或承办方,承担赛事活动场地、设施、人员、物资、安全等保障职责。为使赛事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赛前应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申请办理对前期场地进行安全评估事宜,并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派遣持证裁判员及相关安全监督人员参与赛事的执行。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赛事办赛指南,依法参与体育赛事活动,享有获得基本安全保障、赛事服务等权利。同时,赛事活动参与者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参赛的义务。

(四)赛事活动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救援人员、医疗人员、裁判员、志愿者、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

1.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或教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严禁操纵比赛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

3.遵守竞赛规则、规程和赛事活动组委会的其它规定,维护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4.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四、竞赛的分级、分类管理

(一)全省性的越野跑比赛,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提出申请;省内的国家级及国际级比赛,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接受申请后报请中国登山协会。以上比赛均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指导监督并落实比赛执行工作。

(二)各地市州、组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地方性越野跑赛,由当地同级别体育主管部门管理,并报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派遣具备资质的裁判及培训相关赛事保障人员。

(三)社会机构、团体、企业等组织的群众性和商业性越野跑比赛须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备案,接受行业监管和专业技术指导。该类比赛,不得冠以“四川”“四川. 地名”“全省”“省级”“全国”、“中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五、申办方法

(一)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将于每年10月份接受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全省性越野跑赛事和在省内的国家级及国际级赛事计划及申办申请。任何单位承办全省性和在省内的国家级及国际级赛事均需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进行提出申办申请,且只接受书面申请(形式)。

(二)各地申办申请将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进行安全评估后公布。

(三)申办程序

1.全省性越野跑赛须由承办单位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审批或备案,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在四川省境内举办的国家级、国际级越野跑赛须由承办单位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程序报中国登山协会批准,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负责实施;

(三)任何单位举办或承办越野跑赛应按照上述管理权限(本指南第五项内容)进行申报。

六、关于保险。

(一)由于该活动属高风险性体育运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要求其提供身体状况证明、承诺书和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各级体育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主办的赛事活动,要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其他主(承)办方、参与执行实施者也需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三)为参与工作的裁判员、志愿者进行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赛事活动各项工作。

(二)裁判人员需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派遣具备裁判资质的户外赛事裁判,裁判需具备以下技能并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院前急救相关(红十字救护证、WFA野外急救证)证书、野外从业相关(四川省高山协作证、四川省高山向导证)证书、野外救援相关(中国登山协会初级救援证、四川省低海拔救援证、四川省高海拔救援证)证书。

(三)参赛者的年龄限制

1. 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达到18周岁以上---60周岁。

2. 亲子组别须由一位监护人陪同未成年人参赛。

3. 群众健身赛:10岁-70岁(18岁以下,65岁以上需由监护人共同出赛方可参加比赛)。

4.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四)参赛报名

1.组委会可为大众参赛者提供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为最佳报名方式,所有赛事需开通和完善网上报名系统。

2.赛事报名时,需公布赛事各个组别的参赛资质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核。

(五)赛道

1.赛道划分

(1)亲子赛道5公里但不得大于15公里;

(2)大众组赛道20公里但不得大于30公里;

(3)专业组赛道40公里但不得大于50公里;

(4)精英组赛道100公里但不得大于110公里;

(5)大师组赛道160公里但不得大于170公里;

(6)170公里以上为团队赛赛道需至少3人以上一组参加。2.确定赛道的基本原则

(1)赛道必须尽量减少铺装路面的占比(最高值一般为30%),最大限度地增加单线跑道的占比,除了前10公里。因为在前10公里,选手可以轻松超越其他选手。

(2)赛道应该是多样化的,这样才能激发参赛者发现当地特色的热情。同时,不应该让参赛者在同一条路线上跑两次。

3.赛道设计(赛道的特殊路段处理)

(1)陡峭、干滑

① 赛道尽量避免陡峭及干滑路段。如赛道必须经过此类路段,将赛道方向设置为上坡方向。

② 如此类路段不可避免要使用在下坡方向,第一,需要做好赛道因参赛选手通行速度减慢导致拥堵的准备及处理方案;第二,架设绳索,参赛选手可拉绳索下降,确保安全;第三,此类路段距离不可太长,否则会增加危险系数,增大救援压力。

(2)涉水

① 如比赛需淌过小溪,需在赛前通知参赛选手,以便参赛选手做好相应准备。

② 如涉水区域的水深已达成人膝盖部位,需要架设绳索,并要安排救援人员值守。

③ 需调研所经水域在比赛期间的涨退潮情况及规律,确保比赛安全。

④ 超过成人腰部深度的水域,需禁止。

(3)赛道拥堵

① 赛道的出发阶段要相对宽阔,避免出发时拥挤踩踏。赛道最初的 2000 米内不可以规划仅供 1 人通过的路径。

② 出发后,赛道设计尽量选择更宽阔的上山道路。

③ 赛前通告选手可能会出现的拥堵情况,请选手做好准备。

④ 安排工作人员在拥堵路段维持秩序。

⑤赛道的结束阶段要相对宽阔,可容纳多名参赛选手同时冲线。

4. 备用赛道:组委会应至少准备一条备用赛道(B计划)应对恶劣天气,以便在安全的条件下,以相同的距离和类似情况下相同的累计爬升(如果不可能,备用赛道至少保持原赛道70%的爬升)进行比赛。备用赛道必须以同样的重视程度来准备(地图、后勤、人员配备、志愿者、交通、安全方案、时间安排等)。如需实施B计划, 起始时间应该保持相同——最极端的情况下可以提早或推迟最多两个小时。

5. (六)赛道标识

1.赛事标识的三大目的

(1)运动:让所有选手在同一赛道上跑步。

(2)安全:确保选手的安全,防止他们迷路(方向)。

(3)可持续性:防止选手进入生态脆弱区,避免侵蚀或损害受保护的动植物。

2.主要原则

(1)组织方须在全程安排足够数量的标识,以便在每个标识指示方向时,选手能看见下一个标识。当方向不明显时(例如,可通行的路线不止一条时),标识可以更频繁些。

(2)如遇恶劣天气(特别是浓雾或大雨),组织方应能够增加赛道的能见度及/或路标出现的频率。额外的路标标记应预先放置在不同的位置。

(3)在夜间或雾中赛道标识必须是两面反光的,以便带着头灯的选手们能够看见。在有潜在危险的地点(溪谷、十字路口),夜间应安装闪光灯。在十字路口,应安排专门的小组,配备特殊装备(灯和安全背心),以确保安全通行。

(4)布设路标必须由经过培训并了解赛事的人员实施。 在选手通过之前,必须检查路标以确保它没有被移走(风、动物等)。 路标必须在正反两个方向上都能看见,以防选手转身返回先前的援助站。

(5)为防止因各种导致路标丢失情况,需要建立赛道组,对沿途路标进行定期的检查及补充。

3.赛道标识分类

(1)路标缎带

一般制作为夜间反光可视或不反光的(不限于)布条和缎带,一般用于非自导航越野跑赛事标记官方赛道,可悬挂于一定高度,供参赛选手沿有标记的赛道路线进行比赛。

(2)竹木桩

在赛道上没有树木或其他悬挂物时,把带有赛事标识的竹木桩插于泥土中也是越野赛中的常见路标。

(3)指示牌

一般为含有指示标识及实现指示功能、可悬挂于赛道两旁的反光指示牌,在赛道关键指示点起到指示参赛选手的作用。指示信息例如:前进、错误方向、谨防野兽等。

4.赛道路况分级标识设置标准

(1)无岔路的防火道、公路、土路

① 公路、防火道,每50-100米悬挂路标;

② 土路,每30-60米悬挂路标;

③ 路标的最大间隔不应大于100米。

(2)十字路口、三岔路口、小路转大路

① 正确的路线上,从路口开始每隔2-3米悬挂一个路标,连续悬挂4个;

② 错误的路线上,距离路口5米、20米、40米位置各悬挂一个可示错误功能的指示牌。

(3)大路转小路、游人较多的景区路段

① 大路转小路、游人较多的景区路段需悬挂可示正确方向的指示牌,悬挂位置应该在参赛选手原行进路线上距箭头10米外即可看到;

② 正确的路线上,从路口开始每隔2-3米悬挂一个路标,连续悬挂4个;

③ 错误的路线上,距离路口5米、20米、40米位置各悬挂一个可示错误功能的指示牌。

(七)起点区和终点区

1.起点区

(1)起点区应选择交通便利、适合赛事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的安全区域,并提供该区域的详细布局图(如主席台、医疗站、厕所、检录区等)。

(2)起点区应根据不同竞赛项目的规模设置出发区,并设置明显标志。

(3)起点区应综合考虑仪式需求以及参赛选手的集结、存包、补给、医疗、洗手间、垃圾处理等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4)起点应使用明显的标志物进行标志,例如出发拱门或气球。

(5)主席台区域应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防止该区域人员混杂和秩序混乱。

(6)组委会须制定起点观众的人流疏散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7)起终点区域人员流线规划需科学合理。

2.终点区域

(1)组委会需制定终点区域的划分以及详细布局图(包括终点运动员通道、摄影区、移动卫生间、奖牌及纪念品发放等)。

(2)终点拱门区域,应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只允许有相关通行证件的人员进入。

(3)设置分赛项的参赛选手疏离通道,通道要求宽阔、有利于选手疏散。(;)设置选手的休息区;设置选手的采访区,需设置采访的背景板。

(八)补给站

1.比赛的补给站尽可能地设置在车辆可以到达的地方,以便于物资和垃圾的运输,以及配合参赛选手的收容及救护。

2.远离水源地等对环境污染较敏感的区域。补给站周边通常是垃圾产生较多的地方,撤站的时候应把场地恢复原貌。

3.通常情况下,组委会应根据天气情况在补给站提供饮用水、运动饮料和能量补给品。特殊路段应配备医疗救急保障人员。 

4.组委会在赛道沿途应大约每10公里确保设置1个补给站,两个补给站之间最远不得超过15公里,并在站内设补给站指示牌。

5.可以根据比赛性质、天气情况和参赛人员数量,将补给站的间隔适当缩短。

6.赛事组织者可以在补给站内划定亲友支援区域,参赛选手仅可以在补给站或划定的支援区域内接受补给。

(九)强制装备设置及检查

1.赛事须根据赛道情况、天气情况、补给站设置情况等条件,对选手提出强制装备要求,强制装备清单须在赛事报名说明里进行明确说明,强制装备包括但不限于: 

(1)保温毯、救生口哨、水具;

(2)比赛通过区域可以使用的手机及保持比赛期间有充足电量的备用电池;

(3)赛事持续过程中如不可避免发生夜跑,或者有一定概率出现浓雾天气时,须要求选手配备照明装置,及保持比赛期间持续照明的配套电池;

(4)必须要求选手携带具有防风、防雨及保暖作用的外套;

(5)专业组及专业组以上的组别需要求选手全程携带GPS设备或北斗设备;

(6)能够容纳所有强制装备的背包。

2.赛事须在选手签到时对强制装备进行检查,并在赛事中途设置一个或多个装备检查站,必须进行轮检。

八、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安保

1.赛事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详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2.赛事组委会须制定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方案包括起点、终点、路线、VIP服务等各个方面。

3.赛事组委会须根据比赛路线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确保各主要路口的交通安全。

4.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5.举办800人以上(包含800人)的赛事,组委会须至少向安保部门提供以下材料(或根据当地大型活动相关要求) :

(1)必要的批准文件;

(2)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

(3)赛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场地出租单位需提交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大型社会活动应急疏散方案;行政或行业权威部门出具的可证明活动场地建筑、设施、设备等安全可靠的年检、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

(5)与舞台施工单位签订的舞台施工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舞台搭建牢固的保证书;

(7)如雇佣保安,须与正规保安公司签订保安合同书,并提供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人员安排);

(8)举办活动的场地租赁协议书;

(9)举办活动现场平面图、效果图、座椅码放图(图上标明通道宽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电子版的场地平面图、方位图);

(10)证件样本、证件数量证明及封版证明,证件票务防伪说明和保证书;

(11)活动现场演出节目单;

(12)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报告;

(13)消防部门的批件;

(14)如有安检大棚,需要搭建公司协议,牢固保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赛道交通管制与关门时间

1.起点区域及出发阶段赛道如使用市政道路,应保持交通管制,直至最后一名运动员离开。

2.终点区域如使用市政道路,应保持交通管制,直至公布的关门时间。

3.赛事各点关门时间需根据比赛的赛道情况及难度等实际情况评估及设定。

4.起终点区域应尽可能避免占用市政道路。

5.赛事赛道途经市政道路的,在保证参赛选手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实行交通管制。

6.所有赛事在途经市政道路的赛道上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安保人员进行管理。

7.关于交通管制的公告须于赛事举办前1-2周、比赛前1天和比赛当天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出行。

九、医疗救援保障

赛事组委会应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站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并在正规医疗、卫生检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比赛的医疗、防疫检疫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场越野赛的救援保障体系是由医疗、救援、收尾和收容四部分组成的。

(一)医疗、救援

所有赛事均需遵守以下医疗、救援服务标准。

1.赛事组委会制定医疗救援方案时需考虑,专业医护人员、救护车在道路通达的起终点和补给站部署方案,以及可配合救援的往返穿梭于各个补给站和终点之间的收容车方案。

2.赛事组委会应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站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并制定比赛的医疗救援方案(院前急救、搜救、健康护理、救护车及其它移动医疗救护服务、通讯联络等)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参赛人数达到或多于500人的赛事,组委会须指定比赛线路沿线的医院作为组委会官方医院,并标明医疗地点、开通绿色急救通道。

4.赛事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医疗救护车、移动医疗救护设备(包括AED、担架)、医疗站和医护人员,同时在赛道沿线也须安排足够的救援队员和医疗志愿者进行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开展救治工作。

5.赛事救援队伍必须要全体队员持证上岗,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院前急救相关(红十字救护证、WFA野外急救证)、野外从业相关(四川省高山协作证、四川省高山向导证)、野外救援相关(中国登山协会初级救援证、四川省低海拔救援证、四川省高海拔救援证)。

6.精英组及精英组以上的活动中,如有连续10公里车辆无法到达赛道的路段,需有具备绞车提升能力的直升机待命及巡逻。

7.赛事组委会还应明确医疗救援服务中发生费用的经济责任。

所有以上信息须通过参赛指南/报名须知向所有参赛选手公布。

(二)收尾及收容

1.设置赛道收尾岗位,至少2人为一个小分队,在队末保证参赛选手安全及汇报比赛进度。

2.距离较长的比赛里,赛道可分段收尾。

3.每个补给站必须安排收容车辆。同一个站点,收容车的班次间隔应在1-1.5小时,任意两班收容车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收容车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饮用水、运动饮料、食品、保温毯等物料。

4.收尾人员需确保自己处在队末,不可遗漏参赛选手。

十、宣传推广

(一)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新闻发布,做好与办赛当地居民的赛事沟通工作,积极宣传全民健身运动和越野跑运动,争取居民的最大理解,鼓励居民沿途观赛。

(二)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大众媒体和自有媒体(如官方网站,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赛事的新闻发布。

(三)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媒体宣传。

十一、市场开发

各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市场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十二、其他

(一)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办法及行业规章执行。

十四、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作为四川省境内唯一受四川省体育局授权的省级相关行业管理协会,对违反本办赛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规进行监管,并上报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十五、 本办赛指南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十六、本指南解释权为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越野跑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为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促进越野跑项目赛事活动良性、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参赛指引。

本指引以安全有序进行赛事活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参加越野跑赛事所有人员了解必须注意的事项,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山地野跑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一、竞赛规程

(一)四川省内举行的越野跑竞赛规程,是由各赛事主办方制定的具体实施于该项赛事的具体政策与规定。

(二)竞赛规程主要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项目设置、参赛资格、竞赛办法、报名报到、卫生检(防)疫要求、赛风赛纪、奖惩办法、组委会联系方式等关于赛事规定和参赛要求的事项。

(三)竞赛规程一般会于各级体育部门或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请各参赛选手在赛前认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以便根据规程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二、赛事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须仔细阅读赛前发布的赛事活动规程(规则)和补充通知,明确了解关于比赛日程、报名、报到、食宿交通及经费问题等事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于赛前15至20天前后于各级体育部门或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选手通过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方式和提供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三)参赛选手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和相关要求。

1.青少年赛事按照各类比赛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赛事活动的,须由其监护人明确相关风险并签署承诺书。

4.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要求其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承诺书。

(四)参赛队员须根据规程要求将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参加项目、年龄组别、性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或微信号、个人邮箱等信息清楚填报,确保准确无误。参赛队员须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避免出现提交报名信息后沟通不畅导致影响参赛等情况。

(五)请各参赛选手注意报名截止期限,通常为赛前25天,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参赛队员应及时在赛事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或向组委会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六)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项目。

(七)参赛队员报到时须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交报组委会备查。

三、参赛费用

(一)赛前组委会将明确赛事活动报名收费标准、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合规收取相应费用。

(二)如该项赛事规定集中食宿以及统一购买保险,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相关费用缴纳标准。

(三)如该项赛事涉及缴纳费用,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公示收款单位、开户行、汇款账号。

四、交通和食宿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送站交通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报到/离会信息,包括日期、航班或车次、抵达/离开站点、抵达/离开时间、人数、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安排。

(二)如组委会提供食宿预订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食宿预订需求,包括:入住人数和性别、入住时间、特殊房间需求、少数民族和宗教饮食需求等,逾期不予安排。

五、赛事报到

(一)各参赛队员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和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规定的相关费用。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赛运动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其他竞赛规程要求出示的相关证明,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县级(含)以上的医院身体健康证明。通常为赛前1个月以内的,若赛事活动须提供赛前七天以内的体检证明,该项赛事活动组委会将做特别说明,并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体检证明须包含心电图等,能够证明该运动员未有不适宜参加越野跑比赛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等不适合本项运动的疾病等。

3.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中规定的: 

(1)运动员个人的防疫承诺书。

(2)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赛运动员,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可并签署的参赛声明和安全责任书。

(3)如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赛事活动,其监护人报到时须提交已经明确赛事活动相关风险并签署的参赛声明和承诺书。

(4)如该项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须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和安全责任书。

 

4.参赛队员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查验原件,组委会收取复印件)。保障范围须覆盖该项赛事活动期间及往返路途,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到时各参赛队员需领取的材料:比赛秩序册、参赛证件、竞赛分组表、安全须知、有关竞赛问题的说明、交通和就餐时间、组委会通知公告等相关材料。如有电子版秩序册,组委会将于赛前7天发出,包括参赛队员名单、大会日程、竞赛日程等信息。

(四)参赛队员领取相关材料注意核验和确认相关信息:

1.秩序册信息是否与报名信息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组委会;

2.召开组委会(含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联习会议)和其他赛事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3.赛事的日程安排(含开、闭幕式、颁奖等);

4.赛前训练时间、相关安排和要求。

六、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

(一)组委会将在赛前公布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常是比赛前一天下午或晚上,多会合并依次举行,各参赛队员必须参加。

(二)组委会及赛事相关技术会议将针对本次赛事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竞赛规程提出具体要求;由技术代表或执行总裁判针对参赛队员提出的赛事活动相关问题和疑问进行回答和指导服务。

(三)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1.本项赛事活动和赛区介绍、通报赛事筹备组织情况;

2.明确本项赛事活动的安全和防疫要求、反兴防兴工作要求等;

3.解说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并对赛事技术内容进行说明,明确并强调各参赛队员比赛中的注意事项;

4.通报本项赛事需要参赛队员了解和掌握的其他相关情况及要求。

(四)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联席会议)结束后,如有关于赛事活动训练安排、比赛分组表、参赛人员调整和修正等改变情形,参赛队员应及时向组委会提出申请,逾期将不再接受变更或调整。

七、比赛期间相关事宜

(一)各参赛队员应以运动员的安全和防疫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赛事活动期间运动员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参赛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火防盗等,比赛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应及时与组委会取得联系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参赛队员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切实加强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组委会或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反兴防兴相关工作,梳理排查兴奋剂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按规定配合兴奋剂检查,确保反兴防兴工作零失误、零出现。

(三)各参赛队员应遵守竞赛规程,有组织有纪律,体现良好赛风赛纪。按照竞赛日程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进行赛前热身、准时入场检录参赛;参赛运动员比赛装备需符合越野跑比赛竞赛规则;如对赛事成绩和裁判判罚有异议,按程序提出询问或申诉,维护良好的比赛环境。

(四)组委会将准确记录每位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并及时公布,并在赛后将成绩册或成绩证书提供给参赛选手(如网上公布,请自行下载)。具备条件将采用赛事信息系统提供成绩的实时查询服务。

(五)赛事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2.遵守赛事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在赛事活动区域不得酒后入场、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3.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

4.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正常比赛秩序,维护赛事活动良好氛围。

5.不得在体育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6.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六)赛事活动中的体育展示包含开、闭幕式、颁奖仪式、文体活动、电视或网络直播等相关安排,是该项赛事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宣传越野跑项目、提升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各参赛队伍和相关人员应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出席并积极配合,展示参赛队员伍和个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

(七)各参赛队员如对竞赛组织、食宿接待、裁判员执裁、竞赛改革、项目发展等相关工作或事宜持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组委会提供的意见箱或电子意见箱进行反馈和建言。

(八)各参赛队员应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正确引导运动员客观面对赛果,注重体育运动礼仪。

(九)各参赛队员比赛结束后应针对赛前准备、参赛安排、竞赛发挥等方面进行细致梳理,查找自身不足,及时客观地进行总结,提高队伍和个人的实力水平,积累赛事经验。

(十)各参赛队员在赛后返程之前,应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并领取相关成绩和赛事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如需送站,请提前联系组委会,确定接送站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八、运动员行为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

(三)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团结协作,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四)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五)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绝不使用兴奋剂;

(六)积极参加运动训练,服从领导、尊重教练,认真完成训练任务,努力提高运动竞技水平;

(七)在比赛中,努力进取、顽强拼搏,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展示运动员的精神风貌;

(八)团结友爱、关心集体、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不吸烟、不饮酒,衣着整洁大方。

九、申诉与抗议

(一)各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判罚、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于本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按照竞赛规程中说明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会或组委会提出申诉或抗议。

(二)提出申诉与抗议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裁判员等)。

(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十、争议与处罚

(一)关于在赛事中如有涉及违背体育道德精神、违反赛风赛纪等行为的,组委会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运动员、裁判员、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等赛事活动全部相关人员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法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三)赛事申诉和判罚异议,以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十一、其他

(一)本指引中所述事项适用于四川省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各类越野跑赛事,及其他各级各类越野跑相关赛事。

(二)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本指引将根据中国登山协会协会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赛事活动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修正和补充。

十二、本参赛指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三、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四川省越野跑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

 

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越野跑运动,处于越野跑运动最前端的赛事组织者应努力提升自我的赛事组织水平和风险管理意识,有责任确保所有参与赛事人员的安全(包括组织者团队雇员/志愿者、服务供应商、地方政府人员、参赛者和公众)。并且有义务进行一个评估风险和保证安全的计划,以确保:1.减少意外,并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获得所需信息;2.紧急情况发生后,能够协助和救援有关人士。

一、风险研判机制

即比赛过程中的必要措施。

(一)天气

极端天气条件和/或突然的天气变化可能会产生重要的风险(极冷或高温、暴雨、雷暴、闪电、雪、大风、有限能见度、干旱)。

组织方应在赛前和比赛中准备一个可靠的气象信息来源。这个来源应该来自一个被广泛认可的,能够提供可靠数据的服务供应商。

天气预报应至少说明以下数据:

1.不同海拔高度预测温度和可能范围。

2.风的起源点、覆盖区域及其强度。

3.风寒指数。

4.湿度。

5.降水持续时间和降水量。

6.根据比赛地点不同、环境特点,可能需要一些其他数据(潮汐、暴风雪、沙尘暴和污染等)。重要的是:

(1)向组委会及任何了解该地区的组织咨。

(2)在赛前告知选手天气预报情况,以便他们可以调整装备。

(3)计划应急路线,以便避开恶劣天气所造成的潜在危险区域。

(4)在任何时间都能有效停止比赛,特别是当极端天气状况出现时。

7.要有定期的天气更新(至少每六个小时),并在赛时作出相关的决定。

(二)通信

安全和救助计划的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靠和有效的信息传达。

所使用的系统应该允许服务的最大连续性。因此,有必要结合两种不同的通信技术(如:无线电通信和GSM网络或电话)。请注意:无线电通讯的使用必须遵守赛事举办地所在国的法律法规。

建议:

1.测试通信工具。

(1)赛前测试(请牢记,通信条件取决于天气状况)。

(2)比赛开始后再立即测试。

2.了解GSM网络信号供应商能否保证服务的连续性。

3.提供备用电池。

4.使用一个无线电频率进行救援,另一个用于比赛管理。如果只有一个频段可用,必须制定通信优先级方案。

5.集中和协调无线电通信通过一个共同的总部(赛事管理和救援)。

6.保持记载重要通信的记录,以允许可能的最大可追查性。

(三)交通运输

组织方应该为参赛者和志愿者制订详细的转运计划(巴士、小型巴士、小汽车)。计划应包括由于比赛停止或者大量的选手退出而增加的运输能力。

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做好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参赛者的必备装备

为选手提供的比赛规则和规定,应说明比赛的特殊性(全自助或半自助,距离和海拔爬升和下降,地形类型,特定风险):

1.确认选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携带:

(1)号码簿(包括选手身份信息认证和紧急电话号码);

(2)比赛时使用的官方身份识别标识;

(3)计时芯片(在使用电子计时情况下)。

2.组织方要求选手在整个赛事中携带的强制装备:所有适应已出现或突发天气情况的装备,防止任何紧急情况(例如:头灯、衣服、饮料、食品)。在发生意外情况下,选手的位置容易被识别(口哨、移动电话、频闪灯),并等待救援(救生毯、备用衣服)。

赛事规定应说明选手有义务在赛前,赛中或赛后让组织方知道他们携带有以上装备。选手报名注册时,应确认接受比赛的规则和规定(纸质版或电子版)详细说明。

(二)赛道标志及标记

赛程标记目标:

1.确定线路,使选手不迷路;

2.提醒选手具体的危险。

标记之间的距离应取决于地形,天气和能见度(白天/黑夜)。 夜间赛跑时应使用反光路标。

如果组织者没有设置特定的标记,则应该确定该路程已有固定路标或给所有选手提供文件(地图、道路图册、GPS路线信息),以便他们可以找到正确的路线和识别危险。

(三)道路安全

当一条路线穿过或沿着一条可能有机动车辆通过的道路,组织者将评估所产生的风险:

1.设置特定道路标识,提醒道路使用者和选手;

2.安排一个或几个巡视人员在适当的地方提醒;

3.夜间要求选手穿戴反映选手存在的示警装置。

(四)监控选手和退出

1.检查站:

组织者应设置人工或自动检查点。大量参与者的赛事建议使用自动检查点。

第一个检查点应设置在起跑线或靠近它的地方。如此才能精确计算参与者的数量以及确认他们的身份。检查点的设置频率应该适应比赛(至少每10公里)。

组委会应该从检查站得到定期更新,以便他们能确定选手的大致位置。负责这一任务的志愿者应该了解流程,而且他们的任务是优先事项。

2.时间限制:

比赛组委会应设置时间限制(即关门时间),在该时间点选手应该已经完成比赛或离开指定的区域。

组委会对以下事件的时间控制是确保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淘汰选手需确保淘汰选手的安全,并组织他们回到比赛终点。

每场超过40公里的比赛都应该在可以确保选手可以撤离的地方设置时间限制。

3.退出比赛:

退出比赛是指一个选手选择停止参加比赛。

选手退赛时,选手应尽快告知组委会。组委会须有跟踪退赛选手的计划(汇合点、与组委会见面点、组织返回)。

(五)关闭赛道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保证没有选手依然在关闭的赛道上。

(六)补给站

根据选手数量和比赛条件,组委会应该计划足够的急救站,必须确保饮料和食物支持,与提供给比赛参与者的信息保持一致。

选手在比赛规则和规定中应能充分了解比赛中可用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全自助或半自助的程度; 补给站的数量、位置和类型。

三、风险防控机制

组织一次安全又有序的越野跑赛事,需做好以下几点:

(一)成立负责任的领导和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最低的配置为五人:

1.赛事总监——责任是成功组织赛事。

2.救援总监——责任是在医疗总监协助下,负责健康和救援方案。

3.医疗总监——需是执业医生,也可以兼任救援总监。建议医疗总监与赛事签约合同具体明确责任。

4.政府官员——责任是配合赛事的组织,协调和处理赛事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5.安全和路线总监——责任是防止任何风险或危险(赛道标志,安全区)。

当以上五人在具体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可以以每人一票的投票的形式做出最终决策。

(二)赛事的关键特性

为比赛准备临时医疗和急救计划的必要条件:

1.预期参与者的数量;

2.赛道特征(地形、明显的难点);

3.赛道距离和海拔的爬升和下降;

4.赛道的海拔高度(最高、最低和平均);

5.潜在的极端天气;

6.特别提示:急救站数量,是否夜间比赛;

7.比赛持续的最长时间;

8.每个补给站第一和最后一位选手的到达时间;

9.比赛时间限制。

(三)熟悉比赛区域

事先的赛道路线勘测时必须做到:

1.GPS赛道数据;

2.识别特殊风险;

3.确认应急路线,如果选手不能在常规路线上保证安全,例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

4.确定位置:救援方法;退赛选手交通工具;检查站;急救站。

5.确认到达位置的交通工具(小巴士、吉普车、摩托车、步行、直升机等);在有精英组及精英组以上的活动中,如有连续10公里车辆无法到达赛道的路段时,需有具备绞车提升能力的直升机待命,由救援总监直接指挥。

6.测试通信系统

7.当地的医疗设施;

8.当地的急救方式(消防员、救护车);

9.选手应急避难场所(体育馆,避难所等)。

(四)地图

让所有赛事参与者对赛事设置有适当认知、并且让赛事参与者能够清楚定位自己。该地图应该具备:

1.为所有比赛参与者使用;

2.地图比例尺(至少 1/50000);

3.适应所涵盖的地区;

4.有坐标网格和 GPS 地理坐标系统;

5.有解释所用符号意义的图例。

对于每次比赛,地图应该包括:

(1)主要和应急路线:出发点,到达点,如有必要,还有比赛方向;检查站;时间限制;急救站;只有饮料或有饮料和食物;急救措施;危险区域。

(2)用颜色编码,以便在地图上识别:主要路线;应急路线;危险地区。

四、风险防控协同机制

组委会需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一个内容详细的健康和救援计划。

(一)最低目标

1.适当监督和协调医务人员,以及急救计划;

2.对医务人员进行适当越野跑医疗急救知识培训;

3.协调健康政策服务(反运动禁药/兴奋剂)。

针对选手,医疗支持应该:

(1)为所有受伤的个人(包括选手,组织团队成员和公众)准备适当医疗护理;

(2)确保运动员了解赛道的难度、紧急电话号码,紧急情况下接受救援方法。

(二)程序

1.应优先考虑危及生命的情况;

2.监督一般病症和具体的医疗问题;

3.预测任何公共卫生事件(例如:允许个人在补给站洗手以防止感染扩散);

4.制定具体程序,并与相关本地服务合作预测不寻常情况(例如:集体失温)。

(三)人员

组织者可以委托合同中此部分给专业服务提供者。

参与医疗和安全计划的个人应该具备该活动的相关医疗知识。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总监;

2.执业医师;优选拥有处理紧急医疗情况相关技能的人;

3.护士;

4.急救人员(急诊医生、医护人员);

5.物理治疗师(可选);

(四)手段

1.主要急救站点

一般分布在:有大量人员的区域(起终点、补给站);有休息时间的区域;以及由于强度和时间持续而增加风险的地区(一般是在比赛6小时后人员聚集地)。

2.二级急救单位

位于主要急救站之间,使急救人员能在30分钟内到达赛道的任何位置。建议设置在高点或不易接近的区域。

3.介入手段(直升机、吉普车、摩托车、徒步):考虑到地形的限制,使团队尽快进入。

4.疏散方法(小汽车、巴士、救护车、直升机、吉普车、徒步):取决于地形特征。机动车辆能进入的区域,30分钟内应尽可能的介入。机动车辆无法进入区域,由至少6位训练有素的急救员组成的团队在30分钟内到达伤者身边。

5.急救设备:应该适应环境和使用设备及仪器者的能力(例如:使用急救毯帮助失温者复温应对山区失温状况,可沿赛道配备AED体外自动除颤仪)。

6.建筑物:主要急救站应设置于有暖气或空调、水、电,最好有电话畅通的房屋空地前。如有500名参赛者,至少有15平方米公共空间面积(不考虑舒适性)。

(五)考虑不同的挑战

1.赛道经过区域的法律和法定约束;

2.可使用的通信手段;

3.人数(按种类和总数)。如果有超过100名选手的比赛,应配套相应的健康和救援计划;

4.白天黑夜和季节(春,夏,秋,冬)的挑战;

5.地理挑战(低洼地、高海拔、海岸)

6.比赛时间;

7.有限的赛道可到达性;

8.应急预案。

(六)关键点

1.天气情况:

参照此前天气方面的建议。如果天气变得更坏,已经不可能保证选手在正常赛道中的安全,立即终止比赛。

 选手在良好天气下更容易发挥极限,往往会增加医疗和安全人员的工作量。

2.共同指挥部(比赛和救援):

如果有超过100名选手,必须设置一个救援总部(通常与比赛总部合并)。救援总部应该位于安静处所,至少有一个对该地区情况非常了解者,一个由医疗总监任命者,应该配备必要通讯设施和紧急电话号码。应该有通信事项及处理方法记录。

3.医疗和安全网络标准:

该网络由救援负责人和赛事总监联合准备,并在实施前得到救援总监、医疗总监的批准。如有需要应取得当地政府的批准。这个网络应该符合以下标准:

地点

必要措施

起跑点

如果选手多于100人,至少二名医生和护士;

如果选手少于 100人:至少一名医生和护士;

恶劣环境或偏远环境:必须配备两名医生及救护车辆。

终点线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必须配备二名医生:

超过100名选手;

获胜选手比赛时间长于2小时;

救护车不能在30分钟内转移伤者到急救处。

配备担架的急救人员团队;

选手超过200人应该配置两名医生4名护士协助。

主要急救站

其具体位置应在比赛规则说明中注明。

认识赛道的人员必须时刻确保在场。

急救站由医生、护士和急救人员组成。

二级急救单位

比赛规则中不必提及具体位置。

具备相关知识人员必须时刻在场。

至少应该有两个急救人员。

筛选站点

设置所有站点有权叫停不适合继续比赛的选手。

 

五、责任追究机制

(一)明确体育赛事活动中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主体责任,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体育行政单位、各级户外运动协会、会员协会(地方协会或俱乐部)、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和公司、企业等在各自辖区范围或地域内组织的各级比赛中,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因举办越野跑运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参与人员等依法承担。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分工和职责范围进行工作,项目赛事负责人应依据相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正常、有序运转,使各项工作得以正确执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未正确执行的部门负责人和个人,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对造成主办、承办方名誉损害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进行相应处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造成人员伤亡、名誉严重受损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报送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遵照《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多次违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建立有关行业黑名单,报主管单位公布。对多次获奖或确有突出贡献者,对其予以表彰。

六、本风险防控机制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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